上海市商場監管局日前發布新劃定的戶外廣告“忌諱線”,明晰過度顯露男性身體的產品或服務廣告不適合在公共場合傳達,并制止電子煙及相關產品或服務在滬發布戶外廣告。上述這些規定出自上海市商場監管局發布的《關于明晰本市或許產生不良影響的戶外廣告具體規劃的告訴》。新規自2020年1月1日起實施,有效期5年。
據了解,上海市在確認“或許產生不良影響的戶外廣告具體規劃”時掌握兩條基本原則:一是廣告所宣傳的產品或服務觸及疾病、生理、人體等私密領域和心思忌諱,有悖我國國情民俗,不宜在公共場所發布;二是廣告所宣傳的產品或服務較為特別,只針對有特定需求的少數人群,戶外廣告不應是其獲取有關信息的首要途徑。
不必諱言,戶外廣告也是城市形象的一個組成部分。假設一些內容即使不違背法令規定,但卻一味秀下限,明顯也是不當的。特別是,一些觸及婦產科,性生理衛生,若不留心規范,廣告宣傳存在過度顯露人體等,不只辣人眼睛,也對社會風氣產生負面影響。故此,對戶外廣告的發布不只需明晰法令鴻溝,更須劃定更為翔實的“忌諱線”。
依據此次所明晰的“或許產生不良影響的戶外廣告具體規劃”,此前過度顯露女人身體的產品或服務廣告,即使過度顯露的畫面與產品本身有邏輯關聯,也不適合在公共場合傳達。而新規將適用的性別規劃擴展,2020年起,即使是男性身體的過度顯露,也在戶外廣告方法中受到限制。在“規范”上的嚴把關,絕非多此一舉,特別對未成年人是一種保護。
相同,新規增設相關規定,制止電子煙及相關產品或服務在上海發布戶外廣告。這一方面踐行了國家衛健委等八部分發布的《關于進一步加強青少年控煙作業的告訴》要求,即:“全面展開電子煙危害宣傳和規范辦理”。而且關于控煙作業也大有裨益。比如,能夠讓受眾減少電子煙廣告所帶來的引誘。